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润特木业板材厂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润特木业板材厂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费县润特木业板材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硕
联系电话:150539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