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2022〕72-2 号地块总面积 4531.00m2,地块位于汶上县二环南路以北,曙光路以东,地块中心点坐标为 116°28′54.05″E,35°41′23.88″N。地块西至曙光路,汶上县南至二环南路,东至汶上县〔2022〕72 号地块,北至济宁华茂服饰有限公司。该地块原为南站街道三官庙村土地,该土地属于农用地主要种杨树苗、松树等苗木。2008 年至 2025 年,该土地一直作为农用地种植使用。本地调查地块汶上县〔2022〕72-2 号地块与汶上县〔2022〕72 号地块。均由济宁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开发住宅项目。汶上县〔2022〕72号地块已于 2023 年 5 月进行了土地污染调查,并且通过评审(附件 7)。
根据根据汶上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开北片区〔2022〕72-2 号宗地规划条件》,汶上县〔2022〕72-2 号地块未来规划开发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从严的原则考虑,将地块用地类型定义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明确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3 号)等法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 年 7 月,济宁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新委托山东众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要求,通过实地踏勘、查证历史影像、人员访谈、资料搜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搜集地块及其周边相关资料,初步分析判断调查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并配合采用 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对本地块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汶上县〔2022〕72-2 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 2008 年至今属于农用地,一直种植农作物及苗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地块污染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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