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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河新区同程云栖科创园项目地块璞园北地块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朱潘村西侧,地块中心坐标:E118.385494°,N35.192718°,地块面积为24118平方米(36.21亩),地块北侧、东侧为朱潘村农用地,西侧为温凉河路,隔温凉河路为乔家湖村农用地,南侧为乔家湖村农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搜集的资料,该地块历史上为朱潘村水田、水浇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等。2012年至2019年地块南侧存在三处水表厂,已于2019年拆除并恢复农用地。地块现状为朱潘村农用地,地块内部现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
调查地块拟规划建设同程云栖科创园项目,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原土地用地用途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规划代码为“R”开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规划代码为A开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参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同时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用地士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19号)中强调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依据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对沂河新区同程云栖科创园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5年6月,山东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及现状用地性质清晰,如下:2012年至2018年,地块内为朱潘村农田、水表厂厂房、乡村道路;2019年地块内西侧部分及水表厂开始拆迁,东侧为农田;2020年至2023年地块内西侧部分及水表厂拆迁完成,地块西侧为一条南北向林地,地块东侧为一条南北向农田,地块其余部分空置;2024年至今,地块大部分为空地,地块东、西两侧各一条南北向的农田及林地。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潜在污染源。
在地块内布设10个快筛点位,并在地块东侧设置1个对照点,对地块内及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PID和XRF快速测定,快速测定结果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相吻合,可以进一步印证前期调查结果。
综合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65392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