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鑫禾塑料加工厂年产1500吨节水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高新区鑫禾塑料加工厂年产1500吨节水器材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马厂湖村西北220m,厂址地理坐标为N:35.07484°,E:118.1826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已建成生产车间,建设节水器材(塑料水带)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实际劳动定员20人,全年生产运行时间为300d(2400h/a),每天生产时间为8h,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吨节水器材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500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1座,危废库1座等。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南角,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部,配电室位于车间西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2024年12月高新区鑫禾塑料加工厂委托山东锦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15日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高行审环评字〔2025〕8号),批复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于2025年1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4月10日建设完成。
本次项目验收内容包括节水器材(塑料水带)的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4年6月23日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5275799911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高新区鑫禾塑料加工厂年产1500吨节水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